聊城保险公司交通事故理赔流程程序时间标准,理赔少不同意怎么办
聊城保险公司交通事故理赔流程程序时间标准,理赔少不同意怎么办
聊城保险公司交通事故理赔流程程序时间标准,理赔少不同意怎么办
如果是你个人觉得不满意赔偿金额,漫天要价,那估计没有人帮得了你。千万不要以一知半解,或者道听途说,或者网上搜索等了解到的赔偿知识,就认为是保险公司少赔,也不一定是准确。毕竟合不合理不是单方说了算,要有理有据。
交通事故赔偿,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和法律的规定进行赔偿,有赔偿不到位的,可以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向提起诉讼,获得胜诉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
当然我们要主张的这些诉求,需要自己提供相应的材料和证据,法官会判合理不合理,按国家相应的法律规定需要赔多少,有了判决,保险公司会按照法官的判决来赔。判赔哪些、赔多少,那保险公司就按照判决赔。
所以,如果你觉得赔偿金额不合理,理赔金额少,一定要找专门处理交通事故的律师咨询一下。看到底是保险公司少赔,还是自己索赔的金额较高。如果我们有合理的证据,可直接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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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交通事故的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必要的赔付费用,按住院天数或三期鉴定为准,由于未住院,也未鉴定,判决的数额远远低于保险公司协商的数额,建议协商解决
三、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异议的救济途径
如果对交警部门的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交通事故认定书作出前,就检验、鉴定结论申请复议。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四十三条
的规定,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根据检验鉴定作出的,当事人对检验鉴定报告有一次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机会。根据上述规定,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经县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重新检验、鉴定。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