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如何写复核申请书,要交给哪个部门
聊城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如何写复核申请书,要交给哪个部门
聊城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如何写复核申请书,要交给哪个部门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首先关心的是自己在事故中的责任大小,收到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各方当事人往往都会觉得对方应该在事故中承担到更大的责任。
那么在当事人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时该怎么处理呢?
当事人应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须是书面的,复核申请书应该写清楚复核请求、理由和主要的证据。
要注意,**过三日,复核是不会受理的;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重要性毋庸置疑,决定着后期理赔多寡甚至决定着刑事案件的定性问题,所以对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千万不要错失申请复核的机会。事故认定书拿到手以后,如果觉得有问题的话,建议去咨询一下律师,有针对性的书写复核申请书,整理复核证据,千万不要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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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哪个部门申请复核?
1、可以向作出事故认定的部门申请。队会在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2日内,将复核申请及事故案卷材料移送上级部门。
2、直接向上级部门申请。支队会通知作出事故认定的大队,在通知之日起5日内将事故案卷材料移送支队。
依据《侵权责任法》*四十八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七十六条区分不同情况,确立了不同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归责原则。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①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②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
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