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付项目,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的项目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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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一般来说受伤者可向有责任的人求偿的项目大致如下: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此外,受伤者经过鉴定后被认定构成伤残等级,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救治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影响赔偿的因素有很多,例如警交部门事故认定的责任比例、您的受伤情况、恢复情况、受害人的家庭状况等等。不同的情况会有不同的赔偿项目,赔偿金额自然也就会有所不同。
交通事故赔偿案件是一件非常专职的事情,应该找专职人士来处理,如果你不关心损失**过10万,数十万,那么自己谈判没有问题,如果你想增加赔偿或获得合理的赔偿,那么你应该寻求元甲--智胜法律交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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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本案双方争议焦点为是否应当支持朱某所称车辆贬值损失。根据本案已查明的事实,朱某所有的事故车辆于2018年4月购买并登记注册,至本案事发时实际使用一年时间,且根据本次修车机构出具的估价单载明,该车行驶里程数为25739公里,修理类型为“一般修理,钣金,喷漆”。朱某上诉主张事故车辆存在贬值损失,要求许文某及平安财险北京分公司予以赔偿。鉴于目前我国的法律及**解释均未对车辆贬值损失的认定作出明确具体之规定,一般**实践中,出于对我国道路交通现状、事故率乃至人们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等考虑,人民法院对车辆贬值损失宜采取审慎态度。本案中,综合考虑朱某所有的事故车辆的使用时间、行驶里程以及本次维修的程度及范围,且事故车辆已通过充分维修恢复正常使用的车辆性能之情形,故一审法院对朱某所称车辆贬值损失未予支持,于法无悖。
(2019)京01民终11237号
裁判要旨:关于车辆贬值损失,事故发生时,宓某的车辆仅使用6个月,行驶里程较短,尚属新车,因交通事故造成较大损害,虽经修理,但必然会使车辆造成贬值,故宓某主张贬值损失,理由正当,一审法院启动鉴定程序,并在鉴定意见的基础上酌情判决的贬值损失数额适当。
17、受害人伤情严重,无法支付大额医疗费,怎么办?
可依法向法院申请对保险公司或机动车一方先予执行。先予执行是人民法院在终局判决之前,为解决权利人生活或生产经营的急需,裁定义务人预先履行将来生效判决中所确定之义务的一种措施。《民事诉讼法》**百零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二)追索劳动报酬的;(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